书名号、引号在“题为……”“以……为题”格式中的使用

时间:07-02来源:作者:点击数:

怎样区别书名号、引号在“题为……”“以……为题”格式中的使用?

“题为……”“以……为题”中的“题”如果是诗文、图书、报告或其他作品可作为篇名、书名看待时,应该用书名号;如果是写作、科研、谈话等的主题时,其标题应该用引号。如:

a.《我的母亲》这篇文章曾刊登在《中学生》杂志上。

b.“我的母亲”这类题目在“中考”作文里多次出现。

方便获取更多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信息请关注本站微信公众号城东书院 微信服务号城东书院 微信订阅号
推荐内容
相关内容
    无相关信息
栏目更新
栏目热门